发布时间:2019-11-29 12:29
监事的职权
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大的,应当设立监事会,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。监事会应当在成员中推选召集人。
监事会由股东代表、职工比例、职工组成,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。监事会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,股东人数少、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或2名监事。
董事、经理、财务董事不得兼任监事。
主管的任期为三年。监事的任期可以连任。
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:
1.检查公司财务;
2.董事,经理履行公司职责时,监督违反法律,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;
3.董事、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的,应当予以纠正。
4.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;
5.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。
6.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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