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9-09-27 16:37
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主要以征收增值税为目的。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:
一、认定条件不同:
1、主要从事应税劳务(特别是加工、维护服务)的生产或提供:如果应纳税的销售额为5000元以上12个月,则必须确认为一般纳税人;如果价值低于500000,则可以选择是否被公认为一般纳税人。
2.主要从事商品批发零售业务:连续12个月销售额80万元以上的,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;销售额80万元以下的,可以选择是否认定为一般纳税人。
3.在以业务为主体的情况下,12个月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销售必须被视为一般纳税人;如果销售额低于500万元,则可以选择是否将其视为一般纳税人。
就新办企业而言,不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,属于小规模纳税人。如果达到上述法定限额,则必须向税务局申请鉴定一般纳税人。否则,将对税务局进行强制检查;不符合上述限制条件的企业也可向税务局申请确认。
二、帐务处理上区别
1.如果另一方在购买货物时发出特殊增值税发票,则双方之间的处理有差异。
2.商品销售的税率不同。
三、税收管理规定的区别:
1.一般纳税人: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,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购买货物或者应税劳务,可以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;计算方法为销售扣除。
2.小规模纳税人:只能使用一般发票,即使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,也不能扣除商品或应税劳务的采购。
四、税率和税率不同:
1.一般纳税人:基本税率为17%。税法还列出了5类税率低达13%的商品,并简单征收了几项特殊业务(小规模)。与税收有关的服务和货物也受到零税率的影响;6%(服务),11%(运输),17%的税率是对动产租赁营地征收的。
2.小规模纳税人:统一适用3%增值税税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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